我市两单位获授“市级交通安全单位”

    本报讯 日前,市实验中学、国网山东禹城供电公司被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授予市级交通安全单位。其中,市实验中学获授“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称号,供电公司获授“市级优秀交通安全单位”称号。
    2015年以来,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广大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单位创建工作,全力推动“畅通禹城”、“平安禹城”建设。市实验中学、国网山东禹城供电公司两家单位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单位创建活动。通过邀请交警部门分别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举办交通安全班会,召开企业安全例会等活动,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经过交警大队积极推荐和上级考察审核,最终我市这两家单位被授予德州市级交通安全单位。据悉,这次德州各县市区共有8家单位被授予此荣誉,我市是唯一有两单位获选的县市区。 (马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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