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我于1961年在北大荒参加工作,至今已风风雨雨走过了半个多世纪。在那个艰苦年代的好几个“第一次”,永远铭刻在了我的心中。
第一次领工资
    这年春天,我做的工作是给农场机关食堂做豆腐和喂猪,每天工资是1.26元,一个月出满勤是37.80元。当我第一次领到工资的时候,拿着工资袋高兴得蹦了起来。特别是司务长张成业还给了我几张“嘎嘎”响的新票。放到兜里摁了又摁、按了又按,唯恐掉了。这天晚上我激动得半夜没睡着,怀里搂着装钱的工资袋,计划怎么去花。第二天邮局一上班,我就拿着还有体温的钱,首先给在山东禹城的父母亲邮去20元。接下来又到商店买了一个裤衩、一条毛巾,还买了10元的饭票。最后剩下几块钱,就压在被窝底下了。
第一次随“份子”
    参加工作后不久,单位里有位叫王荣的小伙子结婚。我们五六个工友就商量如何随 “份子”的事。有的说凑一块随,有的说随五角,还有的说随三角也可以。最后,司务长一锤定音,每人五角。然后拿了一块大红纸,按姓氏、名字、随钱数量写成礼单,把钱包好,就给小王送去了。王荣见工友们如此盛情,高兴极了,不仅塞给我们每人一把花糖,还给每人发了一枚毛主席像章哩。
第一次骑自行车
    结婚后的十几年里,先后有了三个儿女,有两个身体还不好,经常住院。加之我的工资仍是每月37.8元,经济状况捉襟见肘。此时,我见孩子他妈上下田间干活或背猪食菜,连辆自行车也没有,累得大汗直流,作为一个当家的大男人,心中很不是滋味。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终于有了转机。一个朋友在商店走了主任的“后门”,给我弄了一张自行车购买证。我又给邻居借了五十元,共花110元,买了一量沈阳产“白山牌”双梁自行车。因为,当时我还不会骑自行车,只好推着它步行四十余里走到家。到家之后,大人孩子乐得够呛。从此,每当夕阳西下,我们全家就都到农场机关的大院子里学骑自行车。
第一次骑马
    第一次骑马是我结婚那年。那时,老家生产队特别穷。给我和媳妇准备的两匹马干巴得可怜,两肋都像搓板一样。而且,都两眼无神、耷拉着耳朵。个子又矮,就算马鞍子铺上厚褥子也没有一米高。可也好,上马不用蹬凳子了。等头上系着红绸子的马牵到大门口的时候,近一米八个头、体重一百五六的我,一翩腿就上去了。然而,做梦也没有想到出了天大的笑话。大概也就走了十几步的样子,只听“噗通”一声,我就把马压趴下啦。惹得看热闹的几百男女老少哄堂大笑,媳妇也捂嘴偷着乐。最后只好她一人骑马,我不得不在马屁股后面跟着走回了家。当时,队长也很尴尬,他说:生产队牲口就这个条件,没办法呀。我说:没事的,把媳妇娶回来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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