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义:王进玉谈文物保护


王进玉,知名学者、艺术家、艺术评论家。现为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新水墨画院研究部主任,《美术报》、《中国美术报》、新浪网等众多知名媒体专栏评论家。

1、随着国际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不断加深,文物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元素,经常会被国外一些大型博物馆等机构邀请展出。毋庸置疑,这是好事,令人欣喜!借此不仅可以对外展示我国悠久璀璨的传统文化瑰宝,让国外更好地了解中国,而且对于提升我国对外文化形象、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均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不得不深思一个问题,即作为文物,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国宝级的文物,在出国展出时,应该如何更好地给予安全上的保护,使其在整个展览过程中不会出现丝毫的安全风险隐患?——《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2、众所周知,很多文物都有着成百上千年的历史,本身在保存、护理的过程中就存在非常大的困难,而远渡重洋,把这些国宝级的重要文物,完整地搬运到国外进行较长时间的展出,可谓更加不易。那么就务必要考虑它们的安全性,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麻痹大意,否则造成的损失将很难,甚至永远也无法弥补。虽然文物在外借展出时,一般对其安全和保护上都会做出相应的要求和规范,也会启动一整套相对成熟、周密的流程和安保机制,但即便如此,也无法保证万无一失。所以任何时候绝不能掉以轻心,对待每一次展出都要尤为谨慎、细致,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势必要考虑周全、完备。——《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3、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展出的复杂性,尤其是出境展出,它比在国内展出遇到的问题会更多,也更难预料。因此无论是对展览规格、场地,还是展厅环境、安防安保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才行,以确保文物绝对安全。——《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4、不可否认,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素质参差不齐的观众,对于素质不高的观众来说,我们很难想象他们在观展的过程中,会做出什么极端的行为。所以这要求我们在开展之前,就要多加考虑,并实施必要的防护措施。当然这其中不排除对文物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差异化的问题。毕竟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甚至不同行业的人群,对同一件文物的价值判断和重视程度都会有所不同。由于认识和重视的不足够,导致在安保方面出现疏忽松懈,或在观展方面做出不文明的举动,不是没有可能。——《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5、那些因噎废食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相反,我们仍然要以积极的姿态,通过文物对外展出,参与到国际文化的交流中来。但也务必要汲取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同时还要认真地审视我们自己,在国内文物保护方面,究竟还有哪些方面没有做到位?以防类似情况的发生。据笔者所知,在国内仍有大量散落在民间的文物没有保存、守护好,虽然有些可能只是所谓的市级文物、县级文物,甚至可能还算不上是文物,但依然有其特殊的历史与文化价值,也理应予以妥善安管,这或许才是真正对历史和文化尊重的态度。——《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对破坏自然,尤其是破坏非可再生资源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监管和严厉打击,采取了零容忍的处理态度。但即便如此,在艺术圈,特别是书画圈、雕刻圈,却依然存在着一股不良之风,甚至越来越呈现出蔓延之势,即一些人倚仗自己所谓的名气,或写得一手不尴不尬的书法,或勉强具有一定设计造型能力等,便开始四处题字、雕刻,且将目光瞄准在一些原生态山林或自然景区的岩石(石壁)上,并将此种方式的“创作”看成是一种本事、一份荣耀,大肆进行宣传、炒作,也当真以为这样就能实现名与艺的“千年不朽”“万古流传”了。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众所周知,完好的植被和岩石一旦被破坏,在相当长时间内,甚至永远也不可能再生、再复原,因此对于这类自然资源应尽最大可能地加以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为破坏和浪费。而在岩石上率性地题字、刻字等行为,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生态环境的践踏和不尊重。何况平心而论,当下书画家、雕刻家群体中,究竟有几人能够自成风格最终被历史所承认?恐怕相当多的人都会被大浪淘沙掉。但他们以所谓弘扬、传播艺术的名义而进行的种种破坏生态的行为,却果真“留了下来”,很难再予抹平和弥补。尤其看到一些十分拙劣的题字和雕刻,更加令人痛心和惋惜。——《别以艺术之名破坏自然生态》

7、今人的题字须慎用,倘若确需以题字、雕刻等艺术方式来增加当地的人文情调和文化内涵,也一定要选择德高望重、德艺双馨的文艺家及其作品,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或者也可以集字,集那些已经被历史认可的名家、大家的字,如此更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对大众审美力的引导和提升也更具正向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奉劝一些缺乏自知之明的书画家,关起门来在自家书房、画室进行怎样大胆的创作和尝试都不为过,但进入公众观瞻的视野,就要为大众审美负责。——《别以艺术之名破坏自然生态》

8、尽管国务院早在1961年就已公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又于1982年颁布了《文物保护法》、2000年发布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16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可以说,以上诸多条例法规对广大文物从业者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文保工作也一次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和更为详细的阐释。但即便如此,有关部门和从业者们似乎依然对其视而不见,没有将文保工作加以有效开展,以至于造成了一些地方履行文保的责任不到位,违法违规等现象屡禁不止。无论是杭州南宋皇宫遗址被房地产侵占建豪宅、云接寺清代壁画被“重绘”、湖北“国共合作谈判旧址”被拆毁,还是辽宁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汝州望嵩文化广场项目汉墓群遭破坏、杭州西湖“断桥残雪”石碑被泼红漆等,都说明了此问题,也无不令人愤怒和痛惜。——《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力度》

9、众所周知,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历史文化的实物见证、重要载体和符号,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国家的“金色名片”,一旦被破坏,就很难,甚至永远也无法复原。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留传于世的文物越来越少,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应懂得珍惜和保护,不能有任何“任性行为”。尽管文物保护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对于一些分散的文物,保护起来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这绝不能成为文保不力、屡遭破坏的理由和借口。作为文物职能部门,应开动脑筋,转变思路,认真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应对,务必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绝不能出现不管不问、麻痹大意等情况。同时,还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做好文保的普及工作,增强大众保护文物的观念和意识,最终实现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格局。——《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力度》

10、有关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不能纯粹为了所谓“政绩”“GDP”而过度甚至破坏性地开发文物资源,忽视对其必要的监管、专业化的保护和修缮。我们都知道,文保修缮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非一般人可为,理应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来保证完成。但现实情况并非完全如此。据悉,一些地区的文物修缮工作常由民间水泥工匠或缺乏专业资质的建筑队“代劳”。他们在具体修缮过程中,基本不会对文物的历史情境进行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也难以“原汁原味”地对其修复与完善,更多则是根据主观臆断来进行破坏性修复,抑或出现保护性拆除等系列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禁令人发出“不如不修”“可以不保护,但请别伤害”的慨叹。——《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力度》

11、推动美育普及是消除“美盲”的不二途径,且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而美育与德育、体育一样,同是国民基础教育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大众审美教育,提升他们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必要且紧迫,甚至关系到民族自信,以及当前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绝不能将其视作儿戏。它需要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坚定不移地开展,否则,任何轻视或抹杀美育的做法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而那些文物被胡乱涂抹、野蛮重绘的行为,便是一次次直接且痛心的教训,不得不引起我们深刻的警醒和反思。——《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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