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是福

●陈德军
    前几天,看中央电视台,一位老先生已年逾八旬,是个健康专家,在谈到如何协调夫妻关系时,他这样说:“家是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
    婚姻里的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性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个人经历不同、学识背景和爱好习惯也不同,难免会存在差异,有分歧是自然的。如果两个人足够成熟或者足够包容,都能从爱的愿望出发,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很多问题也许根本就不是问题。但事情往往不是这样,一旦出现分歧,两人常常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要求和苛责对方,一再说“我”怎么样、“你”怎么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甚至明知自己不对,为了面子也要坚持争到底,没理也想争出个理来,到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争到最后没个结果,只落得两败俱伤。
    其实,夫妻之间的分歧,大多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常常起自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生活中难免有不如意,人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情绪不好时,心内似乎憋了一股无名火,一根火柴就能把它点燃,如果不能正确对待,一件小事便成为争吵的导火索。有人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我也要说:“如果处理得好,小吵可以增进了解,大吵则只会伤害感情,有百害而无一利。”夫妻争吵是难免的,但要学会适可而止,尤其不能扩大战火,否则必定得不偿失。
    家庭应该是相互关爱、相互宽容的温馨港湾,不应该成为充满硝烟的战场,和谐需要爱与关心,更需要经营与合作。同样一件事,同是一句话,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会从中解读出不同的含义。夫妻之间由于性别不同,认知方式和心理规律自然也有差异,误读对方也是正常的。两人凑到一起,就像两条大江忽然交汇,起初总会起些浪花,若要两江完全融合,心理上就要学会互不排斥、主动沟通,唯有互相避让、互相亲和、互相接纳、互相欣赏,最终才能两江融为一体。
    和谐并不是以完全相同或绝对平等为基础,而是差异个体适度定位的结果。夫妻是这样,家庭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作为个体,都有尽量追求自由的愿望,内心里都有一个“我”字存在,但一旦和别人相处,就不能由着性子来,不能为所欲为,就要考虑他人的感受和权益,要学会退让和宽容,不仅想到“我”,也要想到“我们”,否则即便只两个人,也不可能和谐相处。和谐相处的前提之一就是适度妥协吧。在相互理解和互相尊重中达成双赢,各自得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愿望。世上根本没有绝对平等或完全相同的人和事,所以不要主观地要求对方和自己完全相同,应该从爱与和谐的愿望出发,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力求相互理解,主动造就和谐。和谐的关系是人生幸福源泉,也是家庭之福、社会之福。
    对于已走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来说,要达成和谐,就不能一味地太自我,要遵循和谐的规律彼此间要适当定位。天上的星星有无数,但每一颗都有自己的轨道,而且不停地按照各自的轨道旋转,但又互不妨碍,相互尊重,所以几乎没有相冲相撞的现象发生。婚姻里、家庭里、社会里的每个人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和自由,但也要以不妨害他人为度。孔子讲中庸,老子说过犹不及,其实都是强调唯有追求适度,才能无害于他人、无碍于整体,才有利于个体的良性发展。
    和谐需要积极主动地去创造。 “家是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这话说得在理。夫妻关系要走向和谐,双方都应该学会时常反省自己,适度而不是过分地要求和期望对方,要多一些宽容与理解,少一些计较与苛责,多一些“我们”,少一点“我”,多一些责任、义务和给予,少一些不满和索取,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对方的感受,少一点自私或自我中心。若能如此,一定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争吵和伤害,有助于创造和谐、温馨的夫妻关系,享受到更多的幸福与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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