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农发办“五公开”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高强堂)为规范农发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将项目招投标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努力做到“五公开”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公开抽取代理机构。在市财政局招标办、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在《禹城市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签出招标代理机构,并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抽取全部评委。在市财政局招标办、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5人),不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指定评委。
    公开评标过程。在评标过程中,5位专家评委在检察院、监察局、公证处、财政、农发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自主打分,不受任何外界条件的打扰。
    公开评标结果。评标结束后,在公证处相关人员监督下,现场公开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自“五公开”措施实施以来,努力营造了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市场环境,使我市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工作一直进展顺利,从没接到任何投诉或质疑,受到各投标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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