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伟)近日,市政府出台了 《禹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规定》,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满 5年,缴纳政府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购房家庭取得完全产权后,既可继续自用也可上市交易,房屋性质不再为经济适用住房。此《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前,我市宜家北苑保障房小区于2009年分配入住,2014年10月到了满5年的上市交易期,保障家庭可在缴纳政府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全力支持,大力发展,连续多年将其列为“为民实事”头号工程。房管局作为主管部门,自2008年以来,先后集中建设了宜家北苑、宜家南苑、宜家东苑三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为1000多户家庭圆了住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