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前三季度社保基金征缴突破4亿

   本报讯(通讯员 张立华)今年以来,人社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继续把社保基金征缴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收、发、扩、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前三季度,征缴五项社保基金4.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同比增收0.91亿元,增幅29%,创历史新高;实现扩面41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7%。
    实行目标考核。年初,对参保率较低的100余家企业下达《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参保任务通知书》,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前三季度,企业养老保险征缴1.7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6%,同比增收0.45亿元,增幅34%;扩面110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
    按月催缴,防止新欠。实行分解分组征缴机制,将任务分解到月,参保单位分为若干个组,每组由专人负责按月催缴,月底统计各组单位征缴率、任务完成率,实行半年一考核。不能按时缴费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共计收取滞纳金3.6万元。
    注重续保,减少断保。 6月份,为2200余名破产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力度,为7000余人办理参保缴费近5000万元。
    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稽核科每月对各险种收支情况、财务入账情况进行审查,实行财务业务对账,通过社保基金监督软件及时发现、反馈、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5月份开展2014年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综合利用集中认证、家访认证、视频认证、联网认证、异地认证等方式,提高了认证效率,确保了基金安全。规范社保经办业务流程,改进服务窗口工作作风,时限内办结、一站式服务,营造起便民、利民、高效的部门形象。
    落实政策,保障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十连涨”,增幅为历年之最,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40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实现“十连涨”;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提高到55.8万元;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将失业金待遇领取标准由每月730元提高至8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成年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4万元;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拨付,居民个人不另行缴费,个人年最高补偿额为20万元,实现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前三季度,及时足额支付五项社保待遇3.59亿元,当期结余0.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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